关于第二季度消防安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莆田市秀屿区公安消防大队按照第二季度抽查公告要求,对列入抽查的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场所)存在火灾隐患且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第二季度抽查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向广大市民公告如下:

一、存在一般火灾隐患单位:

莆田笏立鞋业有限公司、绮峰制衣有限公司、莆田市众和有限公司、、恒昌制衣有限公司、华伦企业有限公司、宏龙木业有限公司、兴源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二、消防监督抽查合格单位:

艾力艾鞋服有限公司、秀屿区人民政府、笏石电信分局、忠湄轮渡公司、湄洲岛妈祖祖庙、笏石22万伏变电站、莆田石油分公司北岸加油站、莆田石油分公司西徐加油站、莆田石油分公司东峤加油站、莆田市永兴加油站、平海溪边加油站、福建省莆田中闽华通液化仓储有限公司、莆田达福塑料工业有限公司、莆田侨雄玩具有限公司、华港制油有限公司、大欣鞋业有限公司。

今后,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且未按有关规定及时整改的单位,将及时分批向全社会公告示警。

特此公告。

莆田市秀屿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OO六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