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秀公消15号

 

莆田市秀屿区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通字〔2005〕42号)和省公安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集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公综〔2005〕431号),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整顿消防产品市场秩序,消除火灾隐患,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重点

(一)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清除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消除一批火灾隐患,增强全社会的消防产品质量意识,使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泛滥现象得到明显遏制,净化和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推动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重点整治消防产品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的火灾报警产品、固定灭火系统产品、灭火器、防火门、防火涂料、消防应急灯具、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接口和消火栓等消防产品。

二、整治内容和措施

(一)整治内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注意发现和严厉查处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的产品。严厉打击假冒或仿冒他人的注册商标、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伪造产地,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活动。

(二)整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消防产品,要在判定质量、区分责任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执法分工和执法程序,予以严肃处理。

1、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更换合格产品,逾期不改正的,要依法实施处罚;

2、对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非法所得,从重处罚;

3、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情节严重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4、对屡禁不止的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欺诈消费者的市场,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

5、对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进行维修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6、对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领导小组及分工

  大队成立以陈海鹰大队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员杨志鹏、袁世青。杨志鹏参谋负责建筑消防产品,袁世青参谋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四、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从今年8月12日开始,至今年12月结束,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公布消防产品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部署消防产品销售、安装、维修和使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找准本地区生产、销售、使用领域中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整治:大队对全区销售消防产品的商店和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适时组织开展培训,使其认识到销售、使用伪劣消防产品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增强其辨别伪劣消防产品的能力,自觉抵制伪劣消防产品。公安、质监、工商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和制假售假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和监督整改。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相对集中的生产、营销区域,公安、质监、工商部门要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检查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大型公共场所及其在建工程的建筑消防设施。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要互相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三)总结提高:总结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整治成果,制定措施,继续强化消防产品市场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发展与消防安全协调互动,提高消防安全工作对经济发展保障能力的需要,也是维护消防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防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阐明消防产品问题的危害性和开展消防产品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性,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提请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文明执法。以查处严重质量问题和故意制假行为为突破口,推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注意发现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线索,对大案要案实行层级督办,彻底查清违法犯罪事实,取得有效证据,严惩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在严厉打假的同时,要注意表彰鼓励重视消防安全,生产、销售、使用合格产品的企业和单位,提高法人、公众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贯彻扶优扶强原则,积极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维护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引导行业自律,单位自警,不断创新管理机制,促进消防产业健康发展。在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开展整治工作。查办案件务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到位。要认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设立、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质量案件,都要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要注意纠正以罚代惩、以罚代刑,杜绝随意执法和执法扰民。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主动沟通和配合新闻媒体,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公布消防产品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信息,引导消费;曝光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严明法制;宣传企业、行业的自律行为和维权活动,树立守法经营、诚实有信的企业典型。专项整治期间,大队将向社会广泛宣传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措施和处罚条款,督促生产、销售、安装、维修、使用等单位自查自纠,主动整改;要及时宣传企业、行业的自律行为,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典型。

(四)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这次消防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涉及面较广,任务量较大,政策性、技术性较强,必须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大队将与其他部门紧密配合,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着眼,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努力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格局。

二00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