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液化气储罐站消防监督抽查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我大队将进行消防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辖区内的液化气储罐站
二、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四)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
(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要求:各相关单位,应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迎接消防部门的检查。对检查到的火灾隐患,认真做好整改。
四、时间:2005年8月10日到2005年8月25日
特此公告

 


二00五年八月六日